各单位
根据《抓住她的两只大白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计划》规定,现开展第七批(2019年立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优青项目)的结题以及第九批(2021年立项)校优青项目的中期报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需要填报的材料
1.涉及优青人员见附件1。
2.第七批校优青项目填写结项报告(附件2,以“第七批校优青项目结项报告-姓名”命名)、结项成果汇总表(附件3,以“第七批校优青结项成果统计汇总表-院系所”)及汇总简表(附件4,以“第七批校优青结项成果统计汇总简表-院系所”命名)。
3.第七批校优青请提前准备校优青结项成果汇报会议的PPT汇报材料,汇报限时10分钟,结项汇报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4.第九批校优青填写中期报告(附件5,以“第九批校优青项目中期报告-姓名”命名)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方式:以院系所为单位进行附件2、3的统计汇总,并将附件2-5生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2023年度校优青结项及中期进展材料-院系所”,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春晖楼517。
2.报送时间: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均截至2023年12月28日12:00。
3.PPT此次不用报送,提前准备即可。
联系人:张玉霞 35069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174次
附件1 准备的材料及涉及人员
附件2 第七批校优青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3 第七批校优青结项成果统计汇总表
附件4 第七批校优青结项成果统计汇总简表
附件5 第九批校优青项目中期报告
科技处
2023年12月18日
各相关单位:
2024年第一批次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线上结项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8日23:59点。纸质结项申请材料请于1月22日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517。
注意事项
1、结项标准参照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不对成果署名中项目负责人位次进行要求。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查看路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资料中心”。
2、请确保纸质结项材料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结项鉴定以平台数据为准。
3、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下载方式:
①登录系统首页,通知公告
②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我的项目-立项项目列表-申请结项,温馨提示中点击“结项申请材料模板”
4、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延期申请,超期未提交结项且未申请延期的项目省哲社工作办将作终止处理。
科技处
2023年12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12/t20231201_950035.html)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实行限额申报,抓住她的两只大白兔推荐指标为3项。
三、申报流程
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8日17:00点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科技处51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12-06
附件【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已下载75次
附件【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25次
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12次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执行期截止日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即将进入结题验收期,需要填写结题报告(具体事项要求等基金委通知)。其中经费决算需财务审核盖章,基于结题报告提交时间及寒假期间业务处室工作安排,经费决算(附件2)的审核工作安排予以提前。
2.项目执行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3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等有关规定,会同单位科研、财务等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决算支出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请各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决算表编制说明进行决算,结合财务报账截止时间,于12月18日之后登录用友财务软件查看经费支出信息,将项目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表(办理过预算调整手续的还需同时提供预算调整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有合作单位请同时提供将对方的盖有财务章的资金决算表)、项目支出明细统一交至各院系。
4.各单位需于2023年12月25日之前统一将决算表交至科技处。材料将集中送至财务处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如有问题财务处将会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科技处 张玉霞 35069
财务处 周 慧 35095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负责人名单.docx】已下载87次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决算表.docx】已下载116次
科技处
2023年12月11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详见全国哲社办发布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3/1201/c431031-40130009.html,下称通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请形式
1.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方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也可申请资助。
2.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5种为主,德文、日文、韩文等文版侧重于资助中外学界共同认可的名家经典,其他文版主要侧重服务于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和各国互利共赢事业。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3.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压缩和改写。
4.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出版社之间也可联合作为出版责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外译推广。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资助标准为:
(1)学术著作类项目,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决定,我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四、申请要求
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
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4)。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3.申请期刊类项目须有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学术期刊,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4年1月15日至23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2.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12-06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7次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已下载4次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3).xlsx】已下载12次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3).xlsx】已下载6次